貪污者的批判(不管你是否當過總統)

一起來幹譙貪污者:
賊人,小偷,不仁不義之徒,騙子,枉費你老母生你養你,對不起家人朋友,更對不起百姓,對不起培養你的黨,對不起你的後代,死後更會下十八層地獄,貪婪之徒,愚笨的你不知自我控制,見錢眼開泯滅良知,自私自利枉顧道德,不懂共存共榮,枉顧社會公義,眼睛長在頭頂上的自大怪物...
節錄自維基:"中國貪污史"
貪污是人類的劣根性,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杜絕貪污。王亞南在《中國官僚政治研究》一書中曾說:「中國一部二十四史,其實是一部貪污史」。

春秋魯國大夫叔向處罰貪官羊舌鮒,論「墨」罪,「殺,棄屍於市。」

唐代宗時宰相元載專權貪污,大歷十二年(777年)三月命左金吾大將軍吳湊逮捕元載、王縉二相於政事堂。籍其家,起贓無數,其中取出八百石胡椒。

慶歷四年(1044年),環慶路都部署兼知慶州滕宗諒因任意使用「公使錢」饋遺游士、犒勞民兵,結果被彈劾,謫守巴陵郡。

明初朱元璋立下重典,官員貪污60兩銀子,一律押往府州縣衙門左邊的土地廟,設有「剝皮亭」,處剝皮實草之刑。

洪武十八年(1385年)三月,御史余敏、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,勾結其他官吏,私吞太平、鎮江等府的賦稅,又巧立名目,多徵賦稅水腳錢、車腳錢、口食錢、庫子錢、蒲簍錢、竹簍錢、神佛錢等。經過追查,六部的多數官員如禮部尚書趙瑁、刑部尚書王惠迪、工部侍郎麥至德等人皆郭桓同黨,一共三萬餘人斬首示眾,「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」。史稱「郭桓案」。

和珅當權的二十多年中,他貪污了二億多兩白銀,兼併了千百萬頃土地,佔據了幾百處房產。 在他的保護之下,他的家奴也成了日擲千金的暴發戶。和珅聚斂的財富,竟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。和珅成為中國歷史上名副其實的首貪。據《清朝野史大觀·和珅家財》等野史記載,和珅總財產是「八百兆兩有奇(即八億兩)……政府歲入七千萬,而和珅以二十年之閣臣,其所蓄當一國二十年歲入半額而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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